静乐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文件
静教文广体字[2013]61号
静乐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全县学校放寒假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各联合学区,双路中学、县幼儿园、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本学期即将结束,根据节假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全县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下同)放寒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从2014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起至2月18日(正月十九日)止,2月19日(正月二十日)开学。静乐一中和致远高中放假时间按市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各校要在2014年1月10日前,将本学期工作总结书面报局办公室。
三、放假前,各校要特别注意安全工作,不能有任何松懈和麻痹思想,切实做好放假安排,精心组织好期末学生文化素质测试,采取适当形式对学生进行多元综合评价,妥善安排师生离校,高度重视师生交通安全,确保师生平安回家。学生离校后,要设法与家长及时联系,严防学生滞留在外。要通过“家长通知书”的形式,加强家校互动,在让家长了解学生学业成绩和在学校的表现的同时,听取家长对学校的建议。
四、放假前,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爱护公物、文明做人,特别是教育学生不玩火、不损坏公物、不做危危险游戏,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增强学生安全防范和抵御社会不良行为的能力,确保学生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愉快的春节。
五、放假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本局《关于推行素质教育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实施意见》(静教文广体字〔2011〕17号)、《关于严禁教师从事违规办班补课的通知》(静文教体字〔2009〕4号)文件精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让教师严格遵守减负规定,除给学生布置适量的假期作业和引导其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之外,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和上新课活动,不准提前开学。违者将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校和当事人自负。
六、放假期间,各校要派专人值班,做好防火、防盗(尤其是防止教学仪器、电教设备的失盗和损坏)、防冻(特别是防止暖气冻裂)等工作,将财产清点入库,责专人看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七、放假期间,县城学校要按照县有关部门的安排,搞好春节期间的庆祝活动,制定好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积极参与活动,注意活动安全。学校不得组织任何集体外出活动。严禁教职工及学生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严禁学生到网吧、游戏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场所。
八、开学时,校领导和教职工都要提前一天到校,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开学当日按时开课。开学后各校及时制定出下学期的工作计划,2月28日前报局办公室。组织好安全教育周活动。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放寒假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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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李永成副县长 抄送:局领导,局内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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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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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80份 |